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标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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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退伍义务兵补助标准为2万元,一级复员士官(服现役满5年)补助标准2.3万元,二级复员士官(服现役满8年)补助标准2.6万元,转业士官(服现役满10年以上)补助标准3万元。为鼓励退役女兵自谋职业,其自谋职业补助标准按一级复员士官补助标准执行。对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再安排就业。稿源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标准: 天津市民政局 编辑: 民政局

退伍军人就业政策

退伍军人优惠政策如下:
一、一九五九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参加企业工作(包括当学徒)的,其初期的工资待遇:原来是志愿兵的(包括班长级),可以高于所在单位一级工的标准,但是最高不超过二级工的标准;原来是义务兵的,可以高于所在单位学徒的待遇,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级工的标准。
二、一九五九年以前参加企业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如果现在实际执行的标准没有多大问题的,可以继续执行;如果确实是有偏低的,可以采取提早出师、升级等办法适当提高。
三、凡是已经按照国劳周字第012号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而需要改行新标准的,应由企业单位进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后,改行新标准,过去多领的部分工资,可以不退回。
四、参加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可以按照以上各点的精神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该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发布施行,并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