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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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工伤赔偿清单一、医疗费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三、营养费
四、 护理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七、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
八、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
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按市上年职工月均工资计算
十一、康复治疗费十二、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