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按基本工资标准的70%发放,且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邕宁区最新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南宁市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底是多少?
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6年9月份开始执行。据悉,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最高的为500元/月,最低为345元/月。
此次调整划分了4个档次最低月工资、小时工资标准。
一类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5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8元。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二类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435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3元。适用地区为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标准为:各县级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39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9元。
四类标准为:各县、自治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345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6元
南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07年南宁最代工资标准是580元,到目前为止,政府还没有新出台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仍适用2007年的标准。
以下是2007年11月27日《南国早报》的新闻:
广西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南宁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
龚文颖 王天军
本报南宁讯 (记者龚文颖 通讯员王天军)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了新的调整,新标准从11月起开始执行,全区分为四类标准适用地区,南宁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我区每年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适用地区进行一次调整。本次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适用地区如下:
一类为580元/月,适用地区是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和北海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80元。二类为500元/月,适用地区是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和崇左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65元。三类为450元/月,适用地区是各县级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5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60元。四类为400元/月,适用地区是各县、自治县,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55元。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